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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书家论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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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2:4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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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笔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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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韩方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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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韩方明,唐代贞元年间书法家,生平事迹不详。自云:昔岁学书专求笔法,贞元十五年,授法于东海徐公璹,十七年授法于清河崔公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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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笔要说》一篇,前叙笔法传授,自谓授法于徐璹、崔邈,后言执笔五法。大抵唐以前作书,颇重执笔之法,故言者较多。但所引名家口授秘传,并不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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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昔岁学书,专求笔法。贞元十五年,授法于东海徐公璹,十七年授法于清河崔公邈,由来远矣。自伯英以前,未有真、行、草书之法,姚思廉奉诏论书云: “王僧虔答竟陵王书云:‘张芝、韦诞、钟会、索靖、二卫并得名前代,古今既异,无以辨其优劣,唯见笔力惊绝耳。’”时有罗晖、赵袭并善书,与张芝同著名,而张矜巧自许,众颇惑之。常与太仆朱宽书曰: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罗、赵有余。今言自古能书,皆云钟、张,按张自矜巧,为众所惑。今言笔法,亦不言自张芝。芝自云比崔、杜不足,即可信乎笔法起自崔瑗子玉明矣。清河公虽云传笔法于张旭长史,世之所传得长史法者,惟有得“永”字八法,次有五执笔,已下并未之有前闻者乎。方明传之于清河公,问八法起于隶字之始,后汉崔子玉历钟、王以下,传授至于永禅师,而至张旭始弘八法,次演五势,更备九用,则万字无不该于此,墨道之妙,无不由之以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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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把笔有五种,大凡管长不过五六寸,贵用易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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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执管。夫书之妙在于执管,既以双指苞管,亦当五指共执,其要实指虚掌,钩擫讦送,亦曰抵送,以备口传手授之说也。世俗皆以单指苞之,则力不足而无神气,每作一点画,虽有解法,亦当使用不成。曰平腕双苞。虚掌实指,妙无所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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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扌族管,亦名拙管。谓五指共扌族其管末,吊笔急疾,无体之书,或起藁草用之。今世俗多用五指扌族管中,则全无筋骨,慎不可效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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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撮管。谓以五指撮其管末,惟大草书或书图幛用之,亦与拙管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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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握管。谓捻拳握管于掌中,悬腕以肘助力书之。或云起自诸葛诞,倚柱书时,雷霹柱裂,书亦不辍。当用壮气,率以此握管书之,非书家流所用也。后王僧虔用此法,盖以异于人故,非本为也。近有张从申郎中拙然而为、实为此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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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搦管。谓从头指至小指,以管于第一、二指节中搦之,亦是效握管,小异所为。有好异之辈,窃为流俗书图幛用之,或以承凡浅,时提转,甚为怪异、此又非书家之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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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公曰:执笔于大指中节前,居动转之际,以头指齐中指,兼助为力、指自然实,掌自然虚。虽执之使齐,必须用之自在。今人皆置笔当节,碍其转动,拳指塞掌,绝其力势。况执之愈急,愈滞不通,纵用之规矩,无以施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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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曰:夫执笔在乎便稳,用笔在乎轻健,故轻则须沉,便则须涩,谓藏锋也。不涩则险劲之状无由而生也,太流则便成浮滑,浮滑则是为俗也。故每点画须依笔法,然始称书、乃同古人之迹,所为合于作者也。又曰:夫欲书先当想,看所书一纸之中是何词句。言语多少,及纸色目,相称以何等书令与书体相合,或真或行或草,与纸相当。然意在笔前,笔居心后、皆须存用笔法,想有难书之字,预于心中布置,然后下笔,自然容与徘徊,意态雄逸,不得临时无法,任笔所成,则非谓能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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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其他發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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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2:5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宋啬 论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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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夫人茂漪曰:学书先学执笔。虞伯施曰:笔长不过六寸,真一,行二,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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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尧章曰:真书执笔近头,行书宽纵,执宜稍远,草书流逸,执宜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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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卢携曰:拓大指,擫中指,拒名指食指,辅中指小指,抵名指,令掌心虚如握卵。书断称,梁孟皇用笔尽势者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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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道生曰:双钩者,食指中指圆曲如钩,与拇指相齐,而撮管于指尖,则执笔挺直也。悬腕者,大字运上腕,小字运下腕,不使肉衬于纸,则运笔如飞也。实指者,三指齐撮于上,第四指抵管于下也。虚掌者,掌心虚可置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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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宧光曰:用大指挺管,食指钩,中指送,谓之单苞。食中二指齐钩,名指独送,谓之双苞。卢携曰:置笔诸指之端,令转动自在。张怀瓘曰:笔在指端则掌虚,运动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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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曰:执笔浅则坚,深则束。韦荣夫曰:搦破管,画破纸。梁武帝曰:执笔宽则书缓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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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尧章曰:浅其执,牢其笔,实其指,虚其掌。执之欲紧,运之欲活。唐太宗曰:指实则筋力均平,掌虚则运用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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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文裕曰:执笔之法贵浅而病深。盖笔在指端则掌虚,笔居指半则掌实。掌虚则腾跃顿挫,生意在焉;掌实则回旋运动,如枢不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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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宧光曰:未作字先,管欲不死。已作字顷,指却不活,活则成字无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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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曰:执笔之法,与其伤近,宁过远;与其粘案,宁悬腕;与其浮动,宁坚执。古人有掣笔故事,后世有铁管学法。古人云:书不入木,不如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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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云:无论作字不作字,时时有一物在我指端流转,其业自进。

徐渭 论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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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执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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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执管须识浅(去纸浅)深(去纸深))长(笔头长以去纸深也)短(笔头短以去纸浅也)。真书之管,其长不过四寸有奇,须以三寸居于指掌之上,只留—寸一二分著纸,盖去纸远则浮泛虚薄,去纸近则揾锋(是好处)势重,若中品书,把笔略起,大书更起。草诀云,须执管去纸三寸一分。当明字之大小为浅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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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管之法,须置管于大指中节之前,不得当节,以碍其运动,须要居于动静之际。书法所云,拓大指者,大约当以笔在指端,运动适意,则腾跃顿挫,生意出焉。若当节则掌握如枢,每每不得自由,转动必碍,凡回旋处多成棱角,笔死矣,安望字之生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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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略以食指齐其中指,兼助为力,指自然实。世俗皆以单指苞之,单钩则肘臂着纸,力不足而无神气,便有拘局而不放浪的意,自必以双指苞管,盖撮中指而敛食指以助之者也。虽云要齐,又不必十分牵之使齐,亦要有自在意思方得,正所谓双苞而实指者。夫双苞则坚,坚则掣打劲利,齐指则实,实则筋力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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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以名指拒前三指所执之管,更以小指拒前名指。虽用大中食三指著力,亦须五指共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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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令掌心虚如握卵。拳指实,掌便能绝其力势,拳须虚,则运用便易转侧圆顺。此正所谓虚拳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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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腕来平平挺起,凡下笔点画波擎屈曲,皆须尽一身之力而送之。古人贵悬腕者,以可尽力耳。大小诸字,古人皆用此法。若以掌贴桌上,则指便粘着于纸,终无气力,轻重便当失准,虽便挥运,终欠圆健。盖腕能挺起,则觉其竖,腕竖则锋必正,锋正则四面势全也。近来又以左手搭桌上,右手执笔按在左手背上,则来往也觉通利,亦自觉能悬。此则今日之悬腕也,比之古法非矣。然作小楷及中品字小草犹可,大真大草必须高悬手书,如人立志要争衡古人,大小皆须悬腕,以求古人秘法,似又不宜从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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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之虽坚,又不可令其大紧,使我转运得以自由。大凡执紧必滞,今既居大指节前,微而侧向于前矣。又须执之使宽急得宜,不可一味紧执,盖执之愈紧则愈滞于用故耳。又云善书者不在执笔太牢,若浩然听笔之所之,而不失法度,乃为善矣。(此草书法,真亦可以棚通者。)大要执之虽紧,运之须活,不可以指运笔,当以腕运笔。故执之在手,手不主运,运之在腕,腕不知执,执虽期于重稳,用必在于轻便。然而轻则须沉,便则须涩。其道以藏锋为主,若不涩,则险劲之气无由而生。至于太轻不沉,则成浮滑,浮滑则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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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七字书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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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擫,凡擫之法,盖用大指捺(擫犹捺也)之,作侧(斜点)当用大指抵,侧者侧下其笔,使墨精暗坠,徐乃反揭,则棱利也。侧须收,贵谨而重,其要须右揭其腕,次轻蹲其锋取势紧则乘机顿挫,借势出之,要棱角忌圆平,贵通变,疾则失中,超又成俗,借势轻揭,潜出务于勒也。虽叠点亦自有法,不与此同。(擫音咽,是点永字第-—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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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压,凡压之法,作横画用此,乃中指运笔,以笔心压者也。画必勒贵涩而迟,须以笔锋先行,使中高而两头下,以笔心压之,不得徒卧其笔。口诀云,勒之笔锋将及于纸,须微进,先用仰策,次即迅收,若一出便去,揭笔不峻,趯遂暗收,则薄圆而疏且无力矣。(画也,永字第二笔。按二字诀曰截,四字诀曰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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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钩,作努竖用之,亦中指运法。盖竖必努,贵战而雄,努不宜直,直则无力,故其法须坚笔徐行,近左就势而侧锋顾右,潜擢轻挫则揭。(永第三笔拖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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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揭,作策啄用之,大指抬腕法也。大抵策须仰笔,将画势暗里潜锋,揭腕归于右啄,须按笔蹲锋,潜蹙于右,借势收锋,迅掷旋左。(永第五策,永第七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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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名指运法,作趯及诸戈用之。趯法须旁努竖挫衂,转笔出锋借势趯之,使锋涩出,期于倒收,若伫思消息,则神踪不坠矣。诀云,为环必郁,贵蹙锋缓转也。诸戈法 之谓也,戈必阔,贵迟疑而右顾,其法潜锋暗勒,势尽然后趯之,上则俯而过,下则曲而就。永师有涩出戈法,下以名指筑上,上借势以中指遣之。按笔至下,以名指衂锋潜趯者也。又折芒法须潜锋紧走,意尽乃收而趯之。若肥则质滞而钝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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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作掠用之,谓饯向怀中来,中指运法也。须迅其锋,笔下左出,而锋利不坠,则自然佳矣。其法须右揭其腕,加以迅出,势旋於左,法在涩而劲,意欲急而婉若迟,留则伤于缓滞矣。诀云,擎必掠贵险而劲。(掠也,永字第六笔,曰导,即馂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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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作磔用之,谓揭向右边去,亦中名指运法也。右送之波皆名磔。诀云,波必磔,必三折而遣毫,其法须右揭其腕,逐势紧超,傍笔迅磔,尽势轻揭而暗收,在于迅疾中得之,其势亦贵险而涩也。(磔也,永字第八笔。四字诀或以为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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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2: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沈尹默论转指与回腕二问题
我是不主张转指和回腕的,为了辨明是非,不得不把它在这里叙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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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关于转指的问题:
把拨镫四字诀和五字执笔法混为一谈,始于南唐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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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蹬法是晚唐卢肇托韩吏部所传授而秘守者,后来才传给林蕴的。它是推、拖、拈、拽四字诀。 就这四个字的意义看来,实是转指法。其详见林蕴所著《拨蹬序》。煜受书于辩光(僧名)著有《书述》一篇,他说:“书有七字法,谓之拨镫。”又说:“所谓法者,擫、压、钩、格、抵、导、送是也。” “导送”两字是他所加,或者得诸辩光的口述,亦未可知。 这是不对的,是不合理的,因为导送是主运的,和执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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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元朝张绅说过:“钱若水云,唐朝陆希声得五字法曰,擫、押、钩、格、抵,谓之五字拨镫法。”但检阅计有功《唐诗纪事》陆希声条,只言:凡五字,擫,押,钩,格,抵,而无“谓之拨镫法”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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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李煜的七字法是参加了自己的意思的,是不尽可以为根据的。后世论书者不细心考核,随便的沿用下去,即象包世臣那样博洽精审,也这样原封不动地依据着论书法,即主张转指,同时又要说明运腕的道理,无怪乎有时候就会不能自圆其说。 康有为虽然不赞成转指法,但在文字中仍然用“五指拨镫”而未加纠正,这是很难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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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并不愿意无故地与前人立异。因为这个问题关系于书法者甚大,所以不能缄默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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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关于回腕的问题:
前人执笔有回腕高悬之说,这也是有问题的。腕若回着,便僵住了,不能运动,即失掉了腕的作用。这样用笔,会使向来运腕的主张,成了欺人之谈,“笔笔中锋” 也就无法实现。只有一样,腕肘并起,它是做到了的。 但是,这是掌竖腕平就自然而然地做得到的事,又何必定要走这条弯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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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执笔主张五指横撑,虎口向上。 虎口正圆的,美其名曰“龙眼”,长圆的,美其名曰:“凤眼”。 使用这种方法,其结果与回腕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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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这些多式多样不合理的作法,都由于后人不甚了解前人的正当主张,是经过了无数次实验,才规定下来,它是与手臂生理和实际应用极相适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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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11-2 13: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邓散木论执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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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 14: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无定法,漂亮是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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