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imefr 发表于 2012-12-3 15:29:18

中国裸商欲去还留:国外很难找到利润20%生意

本帖最后由 maximefr 于 2012-12-3 08:31 编辑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于 2012-12-02

感恩节的前一天,温州炒客熊浩又一次结束了在美国的探亲。为了维持绿卡有效,他已经连续三年如此,以半年为期限往返
于中美之间。


  每一次回国,亲朋小聚,都会少一些面孔。在他们这群温州商人的圈子里,不少人都已经申请了国外的投资移民,而像他这样,将家人送到美国蹲“移民监”(即为了保留移民身份而不得不在移民国家居住一段时间),自己独自在国内经营生意的裸商(“裸商”即家庭成员迁居国外,自己在国内从商,移民不移居的商人)并不在少数。

  这一段时间以来,楼市低迷,政策前景不太明朗,对于他们这帮靠炒楼起家的温州商人来说,国内大环境并不乐观,能走则走。但熊浩仍坚持留守,把家人送走,是为了后代有更好的教育以及财富安全;自己不走,是因为国外很难找到每年20%利润的生意,但是在中国能。

  中国裸商的美国情结

  与很多朋友一样,熊浩在移民选择上更注重性价比,为了孩子的教育和日后的财富安全,他将选择范围锁定在了英国、法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美国等欧美发达国家。

  经过一番比较,除了美国之外,欧洲、新西兰、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有较长时间的移民监,如在新西兰,在申请移民后,需两年内每年在新西兰境内住满184天以上才能拿到永居证。而另一个热门之选加拿大,则规定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所有加拿大永久居民都必须累计在境内住满730天。这对于像熊浩这样将事业重心仍放在国内的中年企业家来说,条件过于苛刻,因此,移民监限制最为宽松的美国自然成为首选。

  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规定,只要每隔183天登陆美国境内一次就能继续保留绿卡。熊浩最终选择了美国移民项目中较为稳健的EB-5投资移民项目,据笔者向休斯敦地区的一家知名华人移民律师事务所谢正明律师事务所了解到的数据,过去三年,该事务所受理的两千多桩从国内发来的移民案例中,有九成申请人通过申请EB-5投资移民项目顺利拿到绿卡。这一成功率远高于技术移民等其他移民项目。

  谢正明律师介绍,EB-5投资移民项目一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申请人通过实际经营一家公司,为美国创造10个就业机会。另一类是申请人选择投资美国移民局已经批准的投资区域中心,申请人不需要参与经营,也不必在投资区域中心所在地居住。在谢律师受理的投资移民案例中,大多数国内申请者都青睐于后者。

  这一投资额通常最低为50万美元,一个项目少则50万美元,多则三四百万美元,只要是资金来源没有问题,所有的投资人都可以申请投资移民。

  “裸”的门道

  谢正明律师从事华人移民业务已有十数载,他向笔者介绍了移民的一些“门道”。

  最初的事项,一般由移民中介出面收集材料,最后汇到律师事务所,由他们决定申报方案并最终申递出去。此外,律师事务所也直接接待本地的客户,除了零星的技术移民申请,平时接待得最多的,便是赴美考察的中国内地富商,里面不乏许多因公出差的公司高管。

  在这些内地富商的移民案例中,最普遍的一个问题就是资产来源不明。现今大多数中国的富裕阶层,在聚敛财富的过程中,都存在着盘根错节的原罪问题。谢律师承认,许多中国富人的资产来源都极为错综复杂,甚至存在民事纠纷的继承资产等。一些企业主甚至连完整的审计报表和银行账面单都不能出示,而这恰恰是美国移民过程中重点盘查的项目。

  对于大多数手持非法收入的富商来说,继续待在国内,并不是一个聪明的选择。以一个“合法身份”将财产转移出境外,这一切统统都可以交由熟练的中介完成。而部分中介机构甚至为灰色资产转移提供了分门别类的专门服务。

  遇到这样的复杂案例,律师一般会建议移民申请人先将这些问题资产和模煳账目在国内先行“漂白”。国内一些移民中介,在处理这些问题上都有一套成熟合规的流程。一个通行的手法是,利用内地前几年楼市黄金期的巨幅升值,以及银行借贷宽松的大环境,给富人们的不明资金来源提供合法增值的事实依据。

  一位江苏企业主陆生,曾间接与谢律师有过移民业务联系,他一直从事进出口贸易工作,在准备移民材料的过程中,谢律师发现他所属的那家公司起步资金较大,难以证明原始积累过程。后发现陆生太太名下有套增值很大的房产几年前曾售出,卖房款一直在账户中滚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谢律师最终决定用这套房产的售卖增值来解释投资款来源,最后只剩下有银行流水的年份难以吻合这一难题。令谢律师咋舌的是,国内的中介居然在几天之内就弄到了完整的银行流水和其他支持性文件,并圆满完成了资金链的建立。

  大多数申请移民的国内富商,由于资金全压在企业的流水线上,手头并没有现金流,因此他们多半采用向企业借款的形式,或直接以公司的实业或房产做抵押,用获得的贷款来作为投资移民的款额,等时机“成熟”即宣告破产自己逍遥国外。

  而现在越来越为普遍的,则是间接向国外转移资产。虽然中国明文禁止私人直接向外国投资,但许多富商仍找寻门道在大型离境口岸金融中心成立公司,将资金注入,再汇入美国的EB-5投资移民账户。

  在中国江浙、东南沿海一带的富人圈子里,类似的信息仍在口耳相传。尤其在温州,最为常见的则是寻找地下钱庄来进行洗钱或借贷业务。而这些被指挖空国家财富的行为,由于舆论的曝光,在近两年来也饱受指摘。在谢律师看来,却不用太过忧虑,他所认识的中国富商,大多数仍在观望,许多人宁愿将大部分资金放在国内,人民币还有进一步升值的空间,这样铤而走险完全没有必要。

  要财富还是要生活

  对有意移民美国的裸商而言,一裸并非定终身,从拿到绿卡到申请入籍一般需要5年的时间,而这5年,通常是裸商们最难熬的几年。尽管美国移民局并没有强制性地要求绿卡持有者须坐移民监。但出于审慎考虑,许多移民中介还是建议“能坐则坐”。

  在商场摸爬滚打十余载的宋立行,如今全家持有绿卡,并且也在美国国籍申请者的名单上。相比炒客熊浩,宋立行的行事风格更为稳健。与许多富商一样,移民是为了家庭,他宁愿遵规守矩,也不愿因一点小聪明就前功尽弃。此前他的一位朋友,在最近一次入境时被移民局收回了绿卡,理由是没有在美国长期居住的意向。这对宋立行是一个警示,为了确保万无一失,他准备在入籍前的这五年中,严格蹲满移民监。

  因此宋立行开始了以半年为一个周期、在美国蹲移民监的日子,而打发日子的最佳方式,就是经营他所投资的EB-5项目中犹他州的一家火鸡厂,他为此花费了52万美元,这家农场群山环伺,背靠一座国家公园,风光甚佳。当初投资的时候只是看准这个项目便宜,有回报,而且依山环水,却没有料到真实的美国中西部乡村生活是何等寂寥冷清。最近的一户邻居离他的农场也有500米的距离。对于习惯于荒野生存的美国人来说,这样的距离刚刚好,但对宋立行一家人来说,山里的日子度日如年,为了防身,他买了一把自动步枪。

  为了维持绿卡有效和农场的顺利运营,宋立行和妻子轮流在这个农场坐移民监,半年一换。等到五年期满,农场的缴税额达到了联邦政府的规定,就有条件直接入籍了。届时他准备将农场转手,举家迁往佛罗里达的阳光海滩,而他自己也可以自由往返中美,继续国内的生意了。

  身边不断传来朋友在EB-5投资项目中投资失败的消息。宋立行有些欣慰,当年在选择美国EB-5区域中心的投资项目时,他的许多朋友都选择了一些大城市和东西海岸的区域合伙投资项目。只有他排除众议,选了这个独自投资的项目,并亲自经营。凭着自己在中国商场沉浮多年的经验,如今,火鸡厂的利润节节攀升。

  但他的一些合伙投资区域中心项目的朋友就没有那么走运了。美国移民法规定,投资移民项目是不允许投资项目方以任何方式向EB-5投资人保证投资回报的,因而所有的投资都是风险投资。而这些区域中心投资项目,由于资金来源多元,并且是政府为了创造就业机会而设立,盈利空间小,风险非常大。据笔者了解,在这几年,由于很多美国的EB-5项目没有获得成功,即等同于没有间接创造出10个就业机会,从而被剥夺绿卡的申请者也不在少数。

  尽管风险犹存,在宋立行的国内商圈里,不单身家千万,连身家百万的朋友都开始陆陆续续成为裸商,与宋立行一样,这些人不会立刻更换自己的国籍。在过去,移民与公民的唯一区别是有没有选举权。而现在,公民还多了一项海外资产纳税的义务。根据2011年通过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美国海外公民和绿卡持有者20万美元以上财产者都必须严格向美国政府申报,并缴纳税收。这项规定对于像宋立行这样的在国内尚有庞大资产的裸商群体来说无疑是非常危险的。但幸运的是,绿卡持有者只要乖乖守在中国境内,并向中国政府合法纳税,仍可以规避这项法案。

林莽中(益东门人) 发表于 2020-11-2 10:17:13

       人心的转变是由什么造成的也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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